九一传媒制片厂
东华学院办〔2019〕1号
对于确定《东华之歌》为我校校歌
暨组织全校师生开展
学唱宣传推广校歌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校歌是反映学校精神风貌的重要标志,它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优良传统,是学校优良校风及教风、学风的高度概括,是引领学校发展方向的精神宣言。它在激励学生成长、凝聚学校精神、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2019年3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董事会同意,决定将任克勤教授作词、胡建华教授作曲的《东华之歌》确定为我校校歌。
《东华之歌》歌词有两段:
第一段:帽峰山下天鹿湖旁,迎着东方的华光。东华,东华!实现理想的地方。求真务实勇向上,修行善美当自强。啊,青春在这里飞扬!希望从羊城启航!
第二段:新时代里新征途上,迎着东方的华光。东华,东华!铸造辉煌的地方。职教立校育栋梁,专能创新谱新章。啊,荣光在这里绽放!赞歌在南粤传唱!
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传唱推广校歌,弘扬东华精神,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的爱校荣校情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集体教唱学唱。请各部门、各单位从校园网下载校歌(见附件),及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唱,向师生印发歌词歌谱,做到人人会唱、人人乐唱。
二、开展传唱推广活动。各单位要将传唱校歌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以及有关庆典、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学校将在每年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歌咏比赛、校庆典礼等大型活动上举行集体唱校歌活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大学生“唱响校歌”比赛等活动。
三、加强校歌宣传工作。学校党办、校办、学生处、团委、信息中心、编辑部、二级学院利用充分学校官网、广播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广州东华教育》和校园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和宣传阵地推进校歌的宣传工作。
四、对于校歌的使用说明。校歌自发布之日起,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各单位和个人使用校歌应以学校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歌词歌谱。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歌的传唱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以传唱推广校歌为契机,引导师生员工践行传承校训精神,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品牌打造做出应有贡献。
特此通知
&苍产蝉辫;九一传媒制片厂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