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传媒制片厂

您所在位置: 首页 九一传媒制片厂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对于评选2019年十大就业之星和十大创业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0

 九一传媒制片厂

东华学院〔2019〕135号


对于评选2019年十大就业之星

和十大创业之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2019年,我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继续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 革,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涌现出了一批创业和就业先进典型,实现了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为了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学子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现将评选2019年十大就业之星和十大创业之星,通知如下:
    一、成立九一传媒制片厂2019年十大就业之星和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苏  曙
    副组长:张友瑞  何曙辉   林秋贵
    组  员:王丽萍  崔建光   陈晓亮  张生庭  李  刚及各二级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
    二、评选资格及条件
    (一)十大创业之星
    1.我院2014届、2015届、2016届、2017届、2018届、2019届毕业生及在校个体或团体创业学生。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成绩显著。
    3.公司法人代表需为我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有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
    (二)十大就业之星
    1.我校2019届毕业生。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就业单位表现突出。
    3.获得用人单位表彰奖励。
    4.专业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相近。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11月30日):各二级学院收集资料并初审候选人;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1日—12月5日):各二级学院推荐2-3名就业之星或创业之星候选人,到就业办复审;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6日—10日):公示,然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四阶段:表彰;(时间待定)
    四、附件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企合作与就业办。
 


九一传媒制片厂
2019年11月6日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20-87470138 020-22693188 020-2269328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水均田路363号
校长邮箱:驳锄诲辞苍驳丑耻补肠辞濒濒别驳别蔼163.肠辞尘
党委信箱:驳锄诲丑诲飞蔼163.肠辞尘
  • 招生就业办公众号
  • 东华学院微信公众号
  • 东华学院抖音号
  • 东华学院微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