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教职工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共九一传媒制片厂委员会对于做好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九一传媒制片厂委员会对于做好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规定
中共九一传媒制片厂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中共九一传媒制片厂委员会对于做好
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教职工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规定如下:
一、加强教职工党员教育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学习,特别是对于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等有关章节内容;讲解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展战斗堡垒作用,号召教职工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用。
二、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1.教职工岗位在招聘时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须在试用期结束前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否则学校不予录用;若已入职时间较长的,须尽快要求党员转入组织关系,否则进行调岗等处理。
2.教职工入职时,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党组织要教育其尽快转入党组织关系,超过半年未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视为非党员身份。存在特殊情况的,须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写明近六个月内有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生活及交纳党费,并尽快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注: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接组织关系。” 2.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或不执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
叁、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一)党员档案审查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需转入党员档案,经各二级党组织检查,党委组织部复查档案没问题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档案接收后,由党委组织部把党员档案统一归类管理。若党员材料已并入人事档案,则需复印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其他重要证明材料。
1.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教育登记表》;
(3)政审材料(包括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回函、政审报告等);
(4)《入党志愿书》;
(5)转正申请书;
(6)《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
(7)其他重要证明材料,包括群团组织推优表、各阶段培训证明材料、公告公示材料等。
2.重点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档案信息是否一致;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异地入党”情况等。
3.一般来说,对于审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未满18周岁;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
(3)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主要材料缺失并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4)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前3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
(5)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二)办理转接手续
1.线上转入流程
党员所在党组织在线发起转接申请→转出单位上级党组织审批→省委教育工委审批→学校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核查党员档案)、接收→转入基层党支部(须修改完善党员信息)。
2.线下转入流程
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到对应的学校二级党组织报到→二级党组织初审→学校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核查党员档案)、接收,并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上盖章,回执给到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在党务系统上操作新党员转入、并将回执返回党员原党组织。
【注:(1)党员所在党组织发起线上转接申请时,接收党员组织选择“九一传媒制片厂党委”,并须在备注栏里注明转入的基层党支部全称。(2)纸质介绍信须由党员所在地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出。 (3)通过线下转入的党员,二级党组织在系统上录入党员信息需从“组织关系转入(省外)”的模块录入党员的转入信息,并拍照上传纸质介绍信。】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高效有序、准确无误。
(二)认真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核实本单位教职工党员情况,要与每位教职工党员取得联系,落实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叁)加强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教职工党员意识教育,通过严肃、规范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党费收缴等工作,不断提升教职工党员对党员身份的再认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强化责任。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踪工作,做好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把关,落实每位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正常完成转接,确保每位教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