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的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实际,经研究,现就学院2014年&濒诲辩耻辞;国庆节&谤诲辩耻辞;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国庆放假时间:
2014年10月1日 至10月7日国庆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公休;国庆前后的9月28日(星期日)与10月1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9月28日(星期日) 补10月6日(星期一)的课,10月11日(星期六) 补10月7日(星期二)的课;10月7日晚师生返校,10月8日(星期三)全校正常上班上课。
二、注意事项
(一)放假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学院办公室下发的值班表安排值班。特殊岗位不能放假的,由部门主管领导安排上班。值班人员要准时到校打卡值班,按值班要求做好登记,坚守岗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卫处要加强安保工作,若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假期。
(三)放假回家的师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外出旅游或回家要注意旅途安全,结伴而行、谨防被骗,不要搭乘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注意出行安全。
(四)留校的学生须到辅导员处进行登记,并报学生处汇总登记,以便值班的辅导员及时掌握留校学生的动态。
学院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