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对于智能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推荐余锦豪等14位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九一传媒制片厂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广州东华党〔2022〕64号)和校团委《对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东华学院团〔2024〕9号)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智能机电学院团委资格审查,余锦豪等14名同学已具备"推优入党"条件,现拟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智能机电学院团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1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共青团九一传媒制片厂智能机电学院委员会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13533562881 联系地址:九一传媒制片厂产学研楼顿201智能机电学院办公室 共青团九一传媒制片厂 智能机电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智能机电融媒体平台 编辑:智能机电学院团委办公室 图片:智能机电学院团委办公室 初审:李晓燕 终审:智能机电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