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支一扶”计划
政策解读
叁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三支一扶”大学生主要派遣到乡镇一级基层单位,而广东省“叁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2年服务期认定工龄。服务期内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和组织岗前培训。
广东省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
报考公务员可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服务期满
报考事业单位可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核阶段的“叁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服务期满
或可直接聘用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省财政帮助归还
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
(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如5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珠江叁角洲地区7个市(不含山区县)工作或到其他地级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派驻县、乡(镇)的单位)工作的,其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
服务期限
计算为工龄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专业技术
工作资历年限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到山区县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坚持业绩、水平、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五年内可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年限。
个体经营有优惠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费用。
提供2年
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其个人需要,提供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学历提升考试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叁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采用定向委培参加研究生考试,并签定毕业后到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工作3年以上协议的,经初试总分加10分后,成绩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叁支一扶”工作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工作生活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级以上市财政统筹县(市、区)财政承担1500元。
社保补贴
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叁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所在地公司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有关规定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
其他补贴
由省财政承担“叁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3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鼓励各地为“叁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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